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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2007/5/5

奴去也

2007的51,也即前两日,我去了趟南京。实际上只逗留了一天半。2号中午抵达,长江路上的新天地吃饭,菜肴极尽鲜咸之能事。下午新街口金鹰小晃了圈,又到夫子庙走马观花了番,路过一家久违的书店,曾经在这里买过一本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此番为周国平、路遥、余华、王小波等至爱之精品集裹足,大包小袋,一路书香。晚上吃的嫩牛肉,酥烂粘糯;苦瓜,味苦余香;菊花菜,清心败火……不胜欢喜。睡得早,枕着《许三观卖血》入眠,酣梦。
 
次日,如同行军。早上朝天宫古玩市场,荣宝斋内购书,淘到两样心爱之物,一青花笔洗,发色极佳;一粉彩茶壶,疑似民国仿同治;中午就近吃的秦淮小吃,真是丰盛:桂花糖芋艿、赤豆小元宵、凉粉、牛肉馄饨、鸡翅膀、虎皮五香蛋……不仅饱,还声声惊呼价廉物美~人间美味~~
下午,赶到南京文物商店,看了下那里的货品,好东西果然不多,而且真假掺半、良莠不齐,并且不能刷卡,哦也,撤——这一撤,撤到了夫子庙古玩城,遭遇了本次出行的艳遇——她婷婷而立、粉黛不施、却偏那样的慧美双修、轻灵圆润、清嘉婉媚。她出现在一个很偏僻的楼面的很角落的店铺里,那家店主主营木制品,满屋的红木黄花梨紫檀、而我孤标傲世的佳人,正是作为一个摆设点缀和一群昆仑玉等杂件萧条寂寞地呆在一件橱柜上,她是一件紫砂的笔筒,直径可能有15cm,古朴俊秀。底纂款杨季初,筒身一侧刻有宋邵雍《二色桃》一诗中前两句:“施朱施粉色俱好,倾国倾城艳不同。疑是蕊珠双姐妹,一时携手嫁东风。”这首诗后评很华丽浓艳,可前两句却极是清淡妥帖,刻者落岩如氏,民国紫砂纂刻大家。筒身一侧还刻有一鸟立于山石枝头,山花烂漫,此鸟形容似在发呆,又似在凝想,立于枝头休憩,再多看看,又有赏景之意。总之,这些构成的她,让我心驰神荡了,让我怜香惜玉了,让我物通人情了,让我……感到与她有缘了。那店主竟然也是个江南书生模样,书卷气息难掩,知我爱她,竟然就让我以匪夷所思之钿抱得美人归,对店主感激之情持续至此刻。与美人知遇,与此店主亦知遇。
 
晚上吃的小龙虾,睡得早。3号上午又赶到朝天宫买了些遗漏的书,在太平门东来阁吃完午饭,就驱车回程了。路上竟然把《兄弟》又看了遍,虽然未象上一次痛苦流涕,但眼眶湿润却也屡屡。最后值得提一下,东来阁的臭豆腐,哦也~好吃到不能形容。
 
傍晚回到上海,开始打包行囊,从6号起我要开始进驻司考训练营了。今天,也就是刚才,去了学校,把铺盖都准备好,明天正式开课,我今天偷偷溜回来,明天上午一早赶去。因为等下堂弟的女朋友过生日,在钱柜K歌,还要吃顿饭,就当是我最后的娱乐吧。万事皆休的苦行僧生活即将在明天展开。我的世界,将除了法律,还是法律。天那……好痛苦,一切美好的,与你们告别。
 
今嘴巴里哼了一天探春远嫁的那首《分骨肉〉,“奴去也~~莫牵连~”,当年吴静唱的的确是感人的,在我这里则有点搞笑的意思,黑色幽默,因为我必须告别一切我所爱的东,哪怕脑袋里也不能让她们驻足,而这样长篇累牍的罗嗦,将更是一种奢侈。来吧,奴去也!但愿这冷落的几个月后,我所爱的一切文、乐、物、食,都能以小别胜新婚的情人姿态与我热拥……
 
555~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